【方针解读】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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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 国务院总理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发布《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渠道建造。为依法促进和保证一体化在线渠道建造,为企业和大众供给高效、快捷的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规则》清晰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国家加速建造一体化在线渠道,推进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全国规范一致、全流程网上处理,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同享和事务协同,并依托一体化在线渠道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交融。

  国务院办公厅担任牵头推进国家政务服务渠道建造,推进建造一体化在线渠道规范规范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和运营处理体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担任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渠道建造、安全保证和运营处理。

  除法律、法规还有规则或许触及国家秘密等景象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依照国务院确认的过程,归入一体化在线渠道处理。

  建造全国一致身份认证体系,为政务服务渠道供给一致身份认证服务;政务服务机构应当编制就事攻略,清晰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就事资料、处理流程等信息;政务服务机构经过数据同享能够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企业和大众另行供给;政务服务机构不得将企业和大众提交的就事资料用于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用处。

  契合电子签名法规则条件的牢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许盖章具有平等法律效力;电子印章与什物印章具有平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平等法律效力;契合档案处理要求的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平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还有规则外,电子证照和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资料能够作为处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根据,电子文件不再以纸质方式归档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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