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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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全省建立并推行新时代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现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意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对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作了全面部署安排,明确了当前技能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对于深化技能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落实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方式、促进认定结果与培养使用待遇结合等要求,制定推进方案,加强跟踪问效。要聚焦技工强省建设目标任务,围绕重点产业,拉高标杆、对标先进,全面推动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实施,为促进我省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着力抓好重点工作。一是推动提质扩面。推动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开展自主评价,支持一线职工人人持证。围绕重点产业和生产制造领域,推荐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有序推进特级技师评聘。启动首席技师、学徒工评聘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对无相应国标的职业(工种),支持企业自主开发评价规范。二是完善评价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扩大评价范围、提升评价等级,积极承担社会评价服务。支持技工院校对接产业发展和用人需求,结合日常表现、课程成绩和实践成绩综合评定学生技能水平,工学一体化专业学生学期考核成绩可直接转化等级评价结果。支持龙头企业、技工院校和行业商协会共同组建技能评价联盟,实行评价结果互认。鼓励支持以赛代评,破格选评优秀技能人才。三是优化评价方式。坚持以用为本,突出能力导向,进一步扩大自主评价权,对职业分类大典未列入但企业生产经营中实际存在的技能岗位,可按照相邻相近原则对应到职业分类大典内职业(工种)实施评价。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岗位条件、职工日常表现、工作业绩等,制定直接认定、破格晋级方案,采取灵活多样方式认定技能等级。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技能评价,实行对应专业理论知识免试。四是促进评用结合。充分发挥技能评价对提高培养培训质量的导向作用,推动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引导企业工资分配和相关待遇向高技能人才倾斜。

  三、强化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充分调动县级人社部门工作积极性,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摸清辖区内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底数,掌握职工规模、职业(工种)、技能结构等情况,建立企业自主评价服务清单,制定分层分类施策举措。省厅加强全过程跟踪问效,定期调度工作进展。二是强化指导服务。要简化工作程序,采取上门服务、现场办理、网上申报核验、告知承诺等方式,做好备案服务,指导企业加强评价基础能力建设,健全认定流程、评价方式、考评队伍等质量管理制度,编发评价工作指引、指导手册和制度样本,及时提供评价技术支持服务。三是加大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习总书记对技能人才的关心关怀,解读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提高政策知晓度。认真总结推广企业自主评价典型做法,重点宣传评价示范企业和一线职工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励志事迹,讲好安徽“匠才”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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