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各区公布物业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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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日下午,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胜凯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听电话,就房产登记、物业管理、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等方面工作与市民进行交流。刘胜凯表示,目前济南各区均设有物业服务投诉受理电话,市民对所在社区物业服务不满意的,均可拨打电话进行投诉。

  大众网济南11月14日讯(记者 王亚男)14日下午,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胜凯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听电话,就房产登记、物业管理、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等方面工作与市民进行交流。刘胜凯表示,目前济南各区均设有物业服务投诉受理电话,市民对所在社区物业服务不满意的,均可拨打电话进行投诉。

  据悉,市房管局推出系列服务举措,以缓解大厅排队等候时间长的问题。2013年4月,启动全国首辆技术先进、功能齐全的房管流动服务车,市房产交易大厅能办理的业务,流动服务车均能办理。今年,又逐步扩大流动服务规模,流动服务车增至8辆,组建了64人的女子服务队,对业务较集中的单位或小区,流动服务车队可上门服务,实现全市流动服务无缝隙覆盖。

  同时,实行每周七天延时、错时工作制,推出了“全时”服务创新举措。推出“房产一查明”自助查询打印机,办事群众刷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输入房产证号,30秒便可查询打印自己的房产基础信息。并实现网上预约服务。

  近年来,济南房屋交易与登记量持续攀高,“在业务量持续不断的增加的同时,我们也在持续不断地缩服务时限,普通的房屋所有权登记业务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至5-10个工作日。抵押登记业务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3-5个工作日,部分业务实现了立等可取。”刘胜凯表示,但这仍然不能够满足部分客户的需求,为进一步加快金融机构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市房管局建立了金融机构营业执照备案制度。并不再留存房产证原件,减少发证次数。同时开通房产登记求助热线,设立理通道。“对于确实急需办理的客户,可拨打房管咨询服务热线提出需求,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尽可能满足您的时限要求。”刘胜凯说。

  热线接听现场,工作人员告诉市民,判断中介机构是否正规,首先看证件是否齐全,一个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另一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市房管局门户网站对备案的经纪机构(中介机构)都进行了公示,可以公开查询。

  物业服务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做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及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公司可以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均应通过物业服务合同来约定。刘胜凯表示,假如慢慢的出现市民反映的物业企业不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市民一是可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社区物业服务监督员进行反映;二是向各区房管部门物业管理科进行反映,由其做出详细的调查处理,督促企业规范服务行为。同时,各区均设立了物业服务投诉受理电线;历城:88112990;高新:88871646。

  而对于小区中常常会出现的违章搭建、乱停车现象,房管局有关人员表示,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按照政府职能,只有城管执法部门对小区内现乱搭、乱建具有行政处罚权,而物业公司只能进行劝阻、制止并报告执法部门。

  同时,小区居民的机动车辆均应在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登记,购买或租赁车位,由物业服务企业发放出入证。物业服务企业应负责停车秩序的维护,具体包括:有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保证停车有序。有看管要求的,应签订看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热线接听过程中,有市民来电询问,房屋所有权转移后,是否还需办理维修资金过户手续,刘胜凯表示,首先要看该房子是不是已经建立了维修资金,如果已建立维修资金还要看是商品房还是房改房。如果是商品房,因为其维修资金属于房主个人所有,所以,在房屋所有权转移后,应到房产大厦一楼维修资金窗口持有关的资料办理维修资金过户手续;如果是房改房,因为其维修资金归房屋原产权单位所有,所以,房屋所有权转移后不须办理维修资金过户手续。

  同时,对于询问拆迁安置房要不要交维修资金时,刘胜凯说:“需要交,根据《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都需要交存住房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标准为带电梯的每平方米120元,不带电梯的每平方米60元,由开发商打出交存通知单后,业主自行到指定银行交存。”而已拆迁房屋的维修资金则不能转到安置房上。因为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房屋拆迁后,该房屋上的住房维修资金根据资金归属返还给资金所有人,如果被拆迁房屋是房改房的,维修资金退还到原产权单位售房款账户,如果是商品房并已交维修资金的,维修资金退还给个人。

  而房屋损坏的维修资金使用方面,市民首先应落实该房子是不是交存了维修资金,如果没有建立维修资金,应由本幢楼全体业主共同协商维修事宜。如果建立了维修资金,应进一步落实业主反映的维修事由是否是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没出保修期。只要确定是属于业主共有的部位或公用设施设备,并且不是算是专业经营单位负责维护的,出了保修期后都能够正常的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维修。业主户内专有部分不可以使用,水、电、暖、气等按规定算是专业经营单位维护保养的不能使用,保修期内的应由建筑设计企业承担维修费用。

  此外,2013年10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废止了《济南市直管公房置换管理暂行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除两口子之间因离异、死亡等特殊情况外,其他直管公房使用权变更手续停止办理。

  公租房申请材料受理以后,将经过区住房保障部门初审、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批前公示、公示无异议资格核准、发放住房保障资格证五道程序。所有申请户申请材料全部审核、公示、核准结束后,将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公开摇号。

  1.批前公示将根据审核进度分批进行,每周五下午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公示一批,大家可进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在住房保障栏或通知公告栏找《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公示》,下载后即可查询。

  2.公示的目的是接受社会监督,不代表公示家庭已经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申请户,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将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资格证,申请人只要保证电线.全部申请户核准结束后,摇号分组信息将在各区住房保障部门业务大厅和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公示。

  4.摇号分组信息公示结束后将在公证处监督下摇号排序,摇号不需要本人参加,摇号排序结果将在各区住房保障部门业务大厅和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公告,中号家庭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将电话通知本人领取选房通知书。

  济南公租房的租金按照家庭收入的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共分四类六档。市内六区低保家庭租金标准为0.8元/平方米/月,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670元(含)且符合2012年度廉租住房其他申请条件的家庭租金标准为1.6元/平方米/月,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6642元(含)且符合2012年度廉租住房其他申请条件的家庭租金标准为2.7元/平方米/月,济南户籍家庭且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7824元(含)的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济南户籍家庭且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1389元(含)的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50%,其他申请人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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