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六安市协同办公系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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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促进公文、信息、档案、行政资源管理和共享,提高办事效率,节约办公成本,根据《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建议》(六发〔2013〕5号)和2010年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关于“建设市县一体化协同办公系统”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定于3月26日起正式启用六安市协同办公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OA系统适用于市政府收、发文单位,包括:市委机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机构、市政协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群众团体机构、六安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事业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中央、省属驻六安单位,有关企业等。

  OA系统应用内容有:行政办公、信息管理、公文管理、档案管理等,重点是公文管理,文种类型包括: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以及各类工作信息简报及其他不涉密、非敏感材料(公文、信息和材料以下简称文档)。

  (一)试运行阶段(时间:3月26日至5月5日)。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步运转。各地各单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OA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按流程同步办理,全面熟悉电子文档流转模式。市政府办、各级政府(管委)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做到收、发纸质文档的同时,OA系统内的电子文档同步运转,否则不予受理。

  (二)正式运行阶段(时间:5月6日起)。取消纸质文档运行,各地各单位文档(除涉密、敏感的)全部通过OA系统流转运行、办理,全面实现办公“无纸化”,原则上不再受理纸质文档。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办公自动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单位要格外的重视OA系统应用推广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机关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好抓实。OA系统应用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2名系统管理员,要把办公室或综合科室作为OA系统的管理机构。各地各单位分管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应用,带头推行;系统管理员要切实担负起职责,在提供技术上的支持的同时,认真抓好本单位OA系统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的落实;办公室或综合科室要切实抓好本单位OA系统的协调、处理和考评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扎实做好本单位OA系统的应用、推广、监督、检查,使用中遇上问题,要及时向市电子政务办反馈。市电子政务办要认真做好全市OA系统的应用、推广、协调、指导和保障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应用推广情况。

  (二)强化应用,注重安全。OA系统试运行阶段,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六安市协同办公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规范操作,依照现实办公环境反复应用,努力做到尽快适应新的办公方式,缩短过渡期,充分的发挥OA系统功能。要严格遵守公文处理相关保密制度和规定,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敏感、涉密文档不上网。要加强安全知识教育,谨慎保管好密码、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防止丢失和泄露。要扎实做好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工作,按时进行检查计算机病毒情况,及时排查、清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并做好数据备份,确保OA统稳定、安全运作。OA系统试运行阶段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对本单位OA系统使用情况做认真总结。市政府办定期召开分类、分片交流座谈会,不定期对OA系统应用情况做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

  (三)严格管理,强化督查。各地各单位要严格电子文档办理时限,OA系统使用人员在上班时间要保持OA系统在线状态,确保及时动态接收、处理、发送、归档文档。非上班时间要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紧急文档及时查收和办理。市电子政务办要切实加强对OA系统应用推广情况的督查,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同时,要抓紧制订OA系统使用考核细则,将OA系统使用情况纳入年度电子政务考核。

  (四)结合实际,分步实施。根据OA系统项目实施方案,OA系统实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市级集中式部署阶段,第二阶段是县区分布式部署阶段。县区实施OA系统前要制订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并与市电子政务办联系工作准备情况,确保OA系统顺利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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